总结经验推进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工作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12-30

欣霞 晨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编者按:在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与会领导与专家分析了当前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良好机遇,交流了第四批继承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本版刊登了大会的会议总结和部分发言,希望能从多个侧面反映第四批继承工作的成果。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从四个方面明确了认识、总结了经验,对顺利开展第四批继承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认清了形势

当前,中医药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提出了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思路,出台了一系列符合中医药特点、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的投入大幅增加,为中医药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信中医、用中药,对中医药知识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医药发展的群众基础日益扎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带来了新机遇,为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中医药系统在深化医改、应对玉树地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中医药作用,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交流了经验

本次会议上,来自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学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代表从各个角度总结和交流了经验。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在交流发言中,重点介绍了该省开展的“名老中医带高徒,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集中办班做学徒,充实乡镇卫生院中医队伍”和“村医普遍当学徒,探索农村中医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三徒工作,以“高端研修、基层培训、政府扶持”为抓手,强化了师承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了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

中国中医科学院积极探索开展了师承和学位教育有机结合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多种模式。200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著名中医药专家为合作导师、体现中医师承特点的传承博士后工作,得到了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和肯定。在第四批继承工作中,该院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既突出中医师承专业学位特点,又符合临床学位要求的相关制度与要求,为继承人开展继承工作和攻读临床学位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绍贵教授、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李世懋教授就如何带教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谢慧副教授、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晓静主任医师作为第四批继承工作的继承人代表,也道出了自己的感悟与体会。

明确了责任

针对第四批继承工作中期督导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分析,并提出了对策。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代表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强第四批继承工作,牢牢把握“继承发展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注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这一主线,把它贯穿于继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组织学习继承工作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管理,为师承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学位授予单位的代表们表示应兼顾学位教育与师承工作的双重特点,在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制订、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论文指导等方面做出具有开创性的工作。

指导老师代表认为,指导老师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不遗余力、倾囊相授,严格保证带教时间,及时批阅继承人撰写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和医案等,不仅要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更要为继承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继承人代表表示,尊师爱教、刻苦研修是继承人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经典理论学习,保证跟师时间及独立临床实践时间,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跟师学习任务。

强化了措施

代表们一致认为第四批继承工作应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过程管理质量;规范跟师笔记、月记、医案等格式及内容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特点与要求,把握第四批继承工作特色,做好授课、开题、答辩与辅导工作,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