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六位一体”全面发展新格局
本报讯 (记者马骏 通讯员刘群峰)时值“十一五”末期,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中医药方针写入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国务院16个部门联合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成为指导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发布27个中医药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从6个增加到33个,《中(传统)医药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市)达到26个,中医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国家对中医药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政府中医药投入从41亿元升至110亿元,截至2009年底,中医药总费用达1927亿元。中医药全面参与深化医改,围绕五项重点工作推出一系列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政策措施,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医药发展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中医药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院年诊疗人次达3.3亿,全国有中医院3164家,中医院床位数43万张,卫生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和中药师(士)分别为27万人、9万人,中医院病床使用率从65%提高到82%,中医院出院人数从年612万人次增加到年1124万人次。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实施《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医药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中医“治未病”工程全面展开,现全国有“治未病”服务示范点103家。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取得较好效果,在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事件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出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更加广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设16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立一批重点研究室和三级实验室,《中华本草》编纂工作全面完成,对一批中医古籍进行整理研究,对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开展传承研究,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显现,2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列为人口与发展的优先主题。中医药科研机构申请的专利有118个,中成药总产值和中药材总产值分别达2054亿元和469亿元,中药出口额突破14亿美元。中药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得到重视。
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现有高等中医药类院校34所,在校生人数从38万人增至53万人,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我国首次设立中医师承专业学位,首次在全国评选表彰30名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国医大师”,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不断加强。
中医药文化建设新局面初步形成,已申报成功国家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41个,中医药传统文化教育基地10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中宣部、卫生部等共23个部委主办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走遍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走进了军营,产生深刻社会影响,中医针灸成功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被列入亚太地区记忆工程名录。
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加活跃,国际影响日益扩大,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顺利通过了由中国倡议的世界传统医学决议,与33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48个专门的传统医药双边合作协议。D4(注:本文部分数据截至2009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