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中医药发展工作中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全省重点药材品种资源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尽快提出包括药用植物在内的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保护药材物种的多样性;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
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以燕山、太行山区为依托,落实国家农村土地流转和山区、草原保护开发的政策,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在优势区域内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积极探索药材种植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生产模式,逐步改变药材分散种植局面,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规范化生产和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强中药材无公害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实施无公害中药材地方标准,推广优良品种及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配套技术。以规范化药材生产基地为基础,大力发展药材初加工与深加工,建立并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同时,加快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鼓励中药创新,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选择经过长期中医临床应用证明疗效确切、用药安全,具有特色的经方、验方,开发现代中药产品。综合运用现代中药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河北省优势企业的中药注射液、软胶囊、超微粉胶囊、颗粒剂等中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和质量再评价,进一步提高中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完善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