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聪)卫生部7月13日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从2008年底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一年多时间,对以往的160多项乳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完善,统一为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二是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限量规定;三是整合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四是注重可实施性;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下一步,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