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8日发布新一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企业和公众,警惕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更换使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产品。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在使用环孢素过程中,应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要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我国上市的环孢素商品名包括山地明、新山地明、田可、赛斯平、新赛斯平等。自2004年至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环孢素相关病例报告556例,其中严重病例占18.2%。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胆红素血症、牙龈增生、恶心、呕吐、肾功能异常、多毛、皮疹、高血糖、高血压、头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