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新加坡生物伦理咨询委员会经过两年多的讨论并向相关机构和公众征询意见后,就基因检验与研究提出22项建议。目前,这些建议已被政府采纳,相关准则有望近日实施,以便为当地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进行人类基因检验与研究提供道德指导。
《准则》规定,基因检验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并获得当事人的同意;确保当事人的身份和基因信息保密;对儿童、智障及无行为能力等弱势群体进行基因检验须更小心和负责任;在当事人不知情和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欺诈手法取得的人体组织不得用来进行基因检验等。
对于基因携带者检验、胚胎植入前基因检验、产前基因诊断、预报检验、基因筛检等5种基因检验,《准则》提出了相关道德指导。比如,允许通过胚胎植入前基因检验和产前基因诊断预防严重的基因问题,但不能以此选择下一代的性别。《准则》也不鼓励进行生殖细胞基因改造,以去除一些不好的基因,把良好的基因遗传给下一代。
《准则》建议,在有关机构的评估和监控下,允许夫妻进行胚胎植入前组织分类,以避免严重的基因问题,并获得免疫基因相配的干细胞来拯救患病的兄弟姐妹。
《准则》还强调,有关机构必须为从事基因检验的实验室和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格鉴定;受检者在进行基因检验前后都必须接受辅导,以及不应让公众获得基因检验仪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