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厉秀昀)4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明电,要求青海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地震灾区情况,加强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
做好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加大对供应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工作;加强对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保证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防止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灾区,确保供应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