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调剂不能无复核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3-19

据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2月21日,患者强小姐按照处方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某药店购买了五服中药,合计570元。强小姐服用后全身皮肤出现红肿、奇痒等症状,深圳市中医院检查,诊断为药物过敏反应。经查原来是药店在配药过程中,将理气的沉香错配成活血的乳香,为此,强小姐向药店索赔1万元。后经深圳福田消委会调解,店方向强小姐道歉,同意支付3000元的损失,承担200元的治疗费和570元的药费。

这个教训,让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中药调剂事关患者的生命安全,绝不可掉以轻心。

一般情况下,中药师都是凭经验调剂,如果哪个店员将某个中药放错位置,或者调换位置而没有及时告知,调剂的药师还按常规取药,而此时又恰好这两味中药形状相似,不仔细看,就有可能将彼药当此药。

很多药店的中药调剂一般都是一个人负责配,同时自己复核,如果遇到顾客比较多,就会省去复核这一关,直接将配好未核的中药发给顾客,这样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顾客大多不识中药,拿回去就直接熬药服用,根本不知中药配方可能有误,从而引发药害事故。

从这件纠纷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中药调剂复核不仅是对患者负责,对于药店经营也很重要。一些药店老板出于节省开支的原因,中药柜台只留一名中药师上班,根本就没有他人来复核。药店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中药调剂要保证一人配方一人复核,不能为了节约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但没能省钱,反而引发纠纷,“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不划算。

尤其在中医坐堂业务试点开放后,更要确保中药调剂质量,把好复核关,才能促进药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如果连中药调剂复核都无法保障,中医坐堂业务怎会助药店发展一臂之力呢?(杨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