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3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对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胰愈降糖胶囊”和“强肾糖胰康”进行查处。
“胰愈降糖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为中国海总糖尿病专研中心(网站:www.81tnb.com),“强肾糖胰康”标示企业名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糖尿病基因医学研究总院(网站:www.qstyk.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