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1月9日,本报一版刊登了题为《陈竺:按病种收费可扭转以药养医困局》的消息,文中称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1月6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实验血液学学术会议上,提出了医院按病种收费可有效扭转以药养医困局的观点。
陈竺认为,当前的医院收费制度,特别是大病医疗方面,是造成医生要赚钱就要多开药、开贵药的一个重要原因,使之陷入以药养医的怪圈。如果给一个病种定一个价格,医生在治好的前提下就一定会合理用药来节约成本,其结果是患者节约了,医院也挣了钱,“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一直在用了,我们就更应该用。”对此,请听听大家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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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能缺失公众意见
据称,按病种收费起源于美国,是一种根据诊断相关分组来付费的支付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根据每个病种及其影响因素(如患者年龄、并发症等)综合考虑来制定标准的收费制度。
无疑,这是一个医患双方能够双赢的机制。在一般情况下,这个费用标准的出台,来自于医疗保险公司与医院及其行业协会的谈判。而其中,谈判的过程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来说,很多谈判里面都有妥协,但在这个为了解决看病贵的谈判中,却来不得半点有损于患者的妥协。因为病种价格一旦确定,以后将按此执行。如果单纯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医院当然希望价格定得越高越好。在现实中,不排除这种趋利之心渗透到谈判过程,从而改变了应有的公正。所以这里面的监管非常重要。而作为谈判的双方,是无法实施监管的,急需外力介入。
目前,在有的试点地区,已经将物价部门纳入其中。但我们认为,这还很不够,我们迫切地希望有患者代表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一种利益的抗衡,保证患者的利益。
新机制规定,患者得了某种病后,医院必须按所签订的单病种的费用与保险公司结算。举例说,如果患者得了阑尾炎,确定的总的住院费是1000元,那么按照患者参保的医疗保险公司和医院的协定,超出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而结余部分则由医院获得。
立马可见的好处,应该是如此一来,医院就不会过多地提供不必要的服务。然而不排除某些医院为了提高纯收入而在治疗、用药等方面偷工减料。因此为了保证治疗效果,巩固患者健康,治疗过程中的监管也是必要的。
无论怎么看,按病种收费都像是一种承包制。那么在实行之前,我们就应该吸取各个行业已经实行的承包制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预案,而不是边实行边摸索,不能因为种种的不如意,让本来已经处于病态的患者,心里再流泪。
在按病种收费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各地纷纷展开的时候,我们认为,作为一项全新的改革措施,按病种收费也有潜在风险,绝不是一步即可到位的事情。但无论试点怎样展开,经验怎样累积,都不能缺席公众的意见。因为患者的认可,是新机制成败的唯一标准。(栗生红)
病种定价是“最不坏”的选择
今天,恐怕没有哪一个专业,像医学专业这样,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知识作为一种权力而存在。医学能定义你是否健康,决定是否安放某个病名,能判断人的生死,能确认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能提出关于你身体某一部位是否应该去掉的建议……这些都基于科学,我们只是但愿掌握这种权力的人能够更加确当地掌握了科学而已。
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就存在着权利的不对等。培根说“知识就是权力”,托夫勒说“信息就是权力”,汉语都译作“就是力量”。餐馆一个菜卖多少钱,这个比较透明;而医院治一个病得多少钱,这不够透明。不是有费用清单就透明了,而是医疗是很专业的问题,这个专业是由医生和医院掌握的,病人不可能明了价格,你最多知道药价,但你还是不知道那个药是否必须要用,你并不明了哪些治疗是适当的,哪些是过度或者不够的。
陈竺提出“给一个病种定一个价格,医生在治好的前提下合理用药”,这就是借助国家力量来实现病人权利。这也会产生一定问题。不同医院甚至不同的医生,医疗水平不一,医疗服务不一,怎么体现?不过,比起医院以开天价为基本选择来,病种定价还是现实的选择。最好的选择,可能是没有的,只存在“最不坏”的选择。
“不惜一切代价治疗”是一种生命伦理,人们往往以治疗表现仁至义尽,越是重大疾病,越是重在“尽人事”而不是治好;医院以治疗实现利益。这是双方目的不对称。医院掌握着知识权力,这是双方知识不对称。这两种不对称大概都是天然的,而且不可消除。现在,这使得人们一旦有了大病,就可能不惜一切地将财产输送到医院,这大概是一种最坏的交易。病种定价,可能使这种不对称略略有所控制。(刘洪波)
反对
难扭转以药养医
看了陈部长对按病种收费的形象比喻,发现原来“按病种收费”就是医院设“套餐”啊。现实生活中,我们点餐前,一般都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套餐”或是“单点”,甚至搞“组合拳”。如果还是觉得不实惠,就换家餐馆。
对于医院来说,设“套餐”并不难,甚至还可以针对不同消费群体,设“VIP套餐”和普通套餐。但对于患者来说,选“套餐”可就难了,要想知道得了什么病,就得让医院检查;究竟哪种价位的“套餐”才能把病治好,自己心里没底,还得由医生说了算。
有医生为了提成,开高价药和大处方,现在倒好,索性给你来个“大套餐”,你接受还是不接受?再说,人体不是标准件,医院不能把患者格式化。不同的人,遗传素质和生命体征各不相同,这也决定了对同一疾病的治疗也不尽相同,用“套餐”来替代个性化治疗,这种做法本身就有悖科学规律。
看来,按病种收费也很难扭转以药养医的困局,医疗改革需要的是刮骨疗伤。如果不通过深层改革真正实现医药分家,那么,类似“指导降价”和“按病种收费”的做法,只能是隔靴搔痒,到头来,苦的还是患者。(李学人)
必须让收费透明
不可否认,按病种收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和医院乱收费现象,能够减少患者的医药费支出。况且,目前全国已有7省市在试行按病种收费,其好处也已开始显现出来。
其实,按病种收费是国际上控制医疗费用的通行做法,即将治疗某一病种所需要的医疗服务合在一起,计算出标准费用。我们实施按病种收费,也算是与国际接轨。
不过,专家说了,按病种收费也存在弊端。在收费的数额上,医院可以做小动作。比如阑尾炎的收费标准是1000元,其病种编码是100.1,医院可能会说患者有腹膜炎,于是病种编码就变成了100.5,这样费用就会增加20%,变成了1200元。那患者岂不是成了冤大头?毕竟患者是不能够完全把握自己的病是需要花费多少钱的。这不同于到商店里面是买东西,可以进行比较。
现在的医院之所以收费高,最为关键的就是信息公开不全面,收费不透明。同样一种药,在不同医院的收费不同,而且更是与药店里的价格相差甚远。医院的药究竟能收多少?在病人心目中根本就没有一个谱,完全是由医生说了算。如果医院存心欺骗患者,即便是按照病种收费,患者同样会上当受骗。从这个意义上说,按病种算并不能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困局。医院的收费应该是透明的。什么样的病种收多少费用?应该像超市里的商品价格一样。患者可以在网上随时可以查找。当医院的收费变得全透明,患者心中就有个基数。如果医院的收费超出自己的“预设”,那患者可以随时和医院“对话”,惟其如此,才能抑制医院乱收费。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让病人享有医疗保障制度,将医院和药品分离出来,才会实现人人看得起病的共同愿景。(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