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发展理念和认识的不统一,没有完全坚持遵循其自身规律,致使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问题,如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消失,服务领域趋于萎缩,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等。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中医药作为医学科学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不足。随着西学东渐,传统中医药受到了重大冲击,甚至有人提出废除中医;对中医药学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把中医药的特色优势简单化,看成只有经验没有理论,或者怀疑否定中医药的科学性,处处排挤。
二是“中西医并重”方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中医药从属地位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用西医院方式管理中医院,使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挥受到限制;大批“简便验廉”的诊疗技术方法和名方名药没有得到很好地开发应用,濒临失传。
三是片面理解中医药现代化,把中医药现代化等同于西医化,或者简单地套用标准化、规范化,违反中医药自然性、人文性、个性化等特点,把中药生产应用完全当成了西药对待。
四是中医药科研偏离为中医药事业提供支撑的终极目标,存在着“有需求无立项、有文章无应用、有进展无突破”现象,行政人员参与课题,科研人员脱离临床,致使科研课题低水平的重复,成果缺乏应用推广价值。
五是不重视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优质药材,全国合法的正规中药材专业市场调查发现药材不合格率高达四分之一,难以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同时也影响了中医临床疗效,即使医生辨证正确,也难保证“药到病除”。
正确认识中医药发展自身规律
纵观二千多年中医药发展史,中医药学是以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为指导,体现以学科发展为主线、理论临床相结合、中医中药不可分、开放兼容促进发展的规律形成发展的独特医学理论体系。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黄帝内经》吸取当时我国哲学、文化、天文、历法、地理、水利、数学等方面的最新进展,是我国中医药学发展的基础。中医学不能像西医一样可以从实验室的突破推动医学的快速发展,而必须源于长期临床经验的积累形成。中医药的辨证论治过程始终是一个完整的学术体系,辨证是中医医学理论的探讨,论治则是以辨证为基础而制定治法与方药,只有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的药物才能称之为中药。由此可见,中医药学体现人文与科学的统一,充满东方文化的底蕴和思维。因此,总结中医药学自身发展规律,就必须按照包括中医药学自身发展的生成、完善、延续、应用进行概括。中医药学是“有人文科学哲理、理论离不开临床、中药中医不可分、继承基础上创新”的医学科学。这就是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代表的是先进的理念。任何时期,都必须遵循上述这个规律。
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考
一是遵循规律,重视和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国家和各级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医药卫生事业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要发挥好国务院及各地中医药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加大投入,为中医药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政策环境。
二是改善医疗条件,为中医机构发挥特色提供平台。要增大投入加强中医药的特色专科专病、中药制剂室、急诊室和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三级农村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充实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创立有中医药特色的卫生示范社区。进一步研发并推广有中医药特色的适宜诊疗技术。
三是充分吸收现代科技成果,重视基础理论研究,推进中医药学术创新。要改变60年“研究中医”的还原式、验证式研究,对中医药学术开展以创新的“中医研究”,总结原创性理论。要面向临床组织多学科的协作攻关,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要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总结工作。要培养创新型中医药科技人才,吸取现代科技包括西医药、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最新技术成果,建立起中医学术创新发展研究的评价体系,促进中医药学术创新。
四是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造就新一批名医。中医药事业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改革目前院校教育不适宜的教学模式,推行辨证与辨病结合的诊治教学模式,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吸纳师承优点,注重学生中医思维的培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重视中医药人才的临床经验积累与辨证治疗水平的考核。要大力开展培训“名医”战略,注重跟名师、读经典、做临床。要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真正“留得住、养得起、用得上”的中医药实用人才。
五是按照中医药特点,加强自主创新中药的研发。要加强对创新中药研发的支持,尽快恢复症候用药审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新药评审办法,对自主创新中药进行评审、注册、监管要有中医药特色,在国家重大中药专项立项中要突出中医学术创新性和指导性,注重研发中药的学术理论创新性,减少低水平重复。要适当放宽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和使用要求。要特别重视加强全国中药资源调查和保护工作。
六是修订完善有关法律体系,加强中医药知识保护与利用。要加强中医药特别是民族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及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中不利于传统知识保护的条款内容,修订药品管理法等中不符合中医药规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要加快传统医药法立法进程,真正解决党的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得以法律制度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