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行业启动特有职业资格认定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11-05

中医药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启动系列报道之一:中医刮痧师、中药调剂员、中药材种植员、中药炮制与配制工、中药检验员等多种过去缺乏规范的中医药相关职业,如今统归中医药行业管理并成立专门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中医药行业启动特有职业资格认定

本报记者 周颖 徐雪莉

面前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籍,是刚刚出版的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为此配套的培训教材。此类丛书的问世,标志着中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目前该工作进展如何?今后有什么打算?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和专家。

建立机构 出台政策 国家对中医药事业高度重视

“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和‘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医药行业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姜在旸告诉记者,“这对提高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秩序,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繁荣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中医药事业的大发展,人民大众对保健服务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市场呼唤中医药特有工种职业亟需专业化、规范化、秩序化。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王北婴主任介绍了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轨迹:

2007年,经中编办批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加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作为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门机构。

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了各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并公布了中医药行业10个特有职业工种: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材种植员、中药材养殖员、中药材生产管理员、中药炮制与配制工、中药液体制剂工、中药固体制剂工、中药检验员和中医刮痧师。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了5个国家技能职业标准,即中药调剂员、中医刮痧师、中药材种植员、中药固体制剂工、中药检验员。

王北婴说,5个《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中医药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

培训考评 执证上岗 搭建行业人力资源发展快车道

今后,从事中医药行业10种特有职业的人们,要想名正言顺地上岗,必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怎样才能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呢?

王北婴说,从事中医药特有职业人员可参加业务培训和初、中、高级技能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合格者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特殊贡献的技术工人可不受申报条件规定的工作年限限制。

王北婴说,面临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的现状,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组织调研,商讨修订一系列鉴定标准和培训教材等,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试点前期工作:5个特有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考试大纲、教材和试题编制;建立考试系统以及考试分析评估平台;制订鉴定站和培训基地资质标准、审批程序、工作规则、督导制度等;考评人员、考务管理系统的建立等。

中医刮痧师职业技能标准制订者之一、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副所长杨金生教授介绍,刮痧是一种自我保健疗法,以往不需要证书,在家里都可以使用,但作为一门特有职业,就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只有经过系统培训,获得技能鉴定的人员执证上岗,才能避免滥竽充数、鱼龙混杂的局面。

稳扎稳打 逐步推进 合理规划培训鉴定试点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记者看到一张开展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思路框架图:

——在全国范围内,分批遴选并申报5个试点职业的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培训基地,逐步推开5个试点职业的全国培训和鉴定考试工作;

——启动中药购销员、中药材生产管理员、中药炮制与配制工、中药液体制剂工等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试点工作;

——随着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对市场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步开发中医药行业特有的新职业。

“此次制订中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加快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产业升级。”王北婴说,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和鉴定考试后,将形成较为符合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稳步建立中医药行业国家级职业技能考试平台和评价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