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本报记者 张东风
哪些关键问题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发展?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与中药企业负责人一起学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查找问题,为推动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提出建议。
中药审评注册要充分体现中药特色
《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按照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
与会代表认为,中药的审评和注册如何充分考虑中药的特色,按照中药的自身规律来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要扭转用西药的思维和标准对待中药,这个问题不解决,‘中药注射剂事件’还会出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关彦斌说。
对传统经典名方的注册管理是与会代表集中反映的又一个问题。大家认为,这些经方药已经过了数千年的临床使用,证明安全有效,完全没有必要再让“小白鼠点头”。
据悉,当前,张仲景《伤寒论》中所记载的217经方在日本已经全部被制成汉方药成药,并享受免检待遇;我国台湾也将其制成了复方颗粒剂,同样不需临床试验。在韩国,10部传统经典著作里的方子也是可以不用“小白鼠点头”通过审批的。
中药注册应对传统中药、现代中药、植物药实行分类指导,制订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按照西方西药的注册办法来管,尤其是对待中医经典名方,应简化程序,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规律的中药审批体系。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目录等应体现中西医并重
《若干意见》提出,“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代表们指出,中药独家品种是科技创新的成果,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采购应体现国家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体现中西医并重。
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江说,国家鼓励创新,企业研发一个新药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投入上千万乃至上亿元资金,若进不了医保,有好疗效的中药产品就不能被群众广泛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集团董事长雷菊芳建议,基本药物目录应每年将中药民族药的比例增加10%,最终达到中西药各占一半,真正实现中西医并重。
优质要优价,鼓励好药材生产好中药
《贯彻意见》提出,“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中药价格问题是制约中药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很多中药企业负责人指出,现在的药品定价机制,不利于用好药材做好药的企业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处于有利地位。
“招标采购‘越便宜越好’,每年还要降价;进入基本药物名录的药品每年要降价15%~20%。无利甚至亏本,使得企业难有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空间。”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梅群表示。
一个六味地黄丸,目前国内800多家中药企业都在生产,所用药材质量不同,售价也从一元多到十几元不等。有代表指出,六味地黄丸按照药典标准投料,成本价至少也要7元~8元。但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价格低的产品更有优势,以致出现知名中药企业退出招标的现象。
关彦斌指出,中药与西药不同,药材因产地不同、采摘季节不同、入药部位不同、炮制工艺差别,疗效会有很大差别,若都实行一个价格,实际上限制了中药产品的质量,也就限制了中药的疗效。他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放开价格,提高药品检测标准,提高门槛,而不是简单地限价。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表示,中国中药协会将对此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中成药价格建议,以保护用好药材生产的好产品。
还有代表提出,要重视道地药材的生产,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规范药材种植,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闫希军建议,政府应调整中药产业的税收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实行中药种植企业免税政策,对中药产业进行大力扶持。
壮大民族医药产业要扶优扶强
《若干意见》指出,“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
我国中药企业2000年前不到900家,现已达到2000多家。去年全国医药销售额8000亿,中药只占1800亿。“没有实力作后盾,就没有话语权。”梅群建议,加强全国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布局,重点“扶优扶强”。朱雁也建议国家出台政策,促使中药企业整合,重点支持体现中药特色的大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尤其是中药饮片行业,目前大部分为中小企业,由于饮片利润低,制假掺假现象严重,“劣药驱逐良药”,比如,山麦冬已经挤占道地药材浙麦冬市场,成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常用品种。与会企业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有利于形成全国性大企业集团的优惠政策,统一饮片标识和包装标准,逐步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及在道地药材产地集中加工。同时,加强整顿,加强企业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