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药用食用须区分

来源
中国医药报
时间
2009-07-28

文/本报记者 庞村 姜恒 图/本报记者 熊光明

“虽然药用淀粉已有国家标准,但目前我国制药工业使用的淀粉,除药用淀粉外还有食用淀粉,这些淀粉供应商既包括专业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还包括许多食品、化工企业。同时,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要求在药用辅料领域实行GMP认证,因此,淀粉的日常监管对于我们来说存在一些难题。”日前,一位基层药品监管a人员告诉记者,在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过程中,作为辅料使用的药用淀粉常常让人满脑子“糨糊”。

行业应用状况堪忧

据有关专家介绍,淀粉是自然界来源最丰富的天然多糖类聚合物,其作为药用辅料的历史距今已有100多年,是用途最为广泛的药用辅料之一。然而,目前淀粉在我国制药领域的应用状况却令人堪忧。

目前,我国药品主要以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传统剂型为主。在这些制剂的生产过程中,淀粉不但是最常用的赋形剂,而且也作为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应用。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年产量已分别达到3061亿片、738亿粒和63亿包(袋),且其年增长率均在10%以上。此外,随着中药现代化和产品技术细化进程加快,一部分中药逐渐告别传统汤剂、丸剂,转向固体制剂;同时,以片剂和胶囊为主要剂型的保健品行业也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预计今后5~10年片剂和胶囊产业都将保持一个良好的增长速度。自然,药用淀粉的需求也在水涨船高。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能统计到的全国淀粉年产量大约为1500万吨。来自中国化学制药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化学制药工业淀粉年需求量约为120万吨左右。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朱凤光却无奈地表示,目前,全国药用淀粉销售量只有几万吨,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是食用淀粉。

《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也就是说,只要淀粉各项指标符合药用要求,企业以食用淀粉作为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辅料也无可厚非。云南腾冲制药厂质量负责人邵维在表示,淀粉在药品生产中只是起到赋形剂作用,选择食用淀粉还是药用淀粉,对药品疗效并没有太大差别。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比《药典》(2005版)淀粉标准和食用玉米淀粉GB/T8885-2008标准可以发现,两者在酸度、干燥失重、灰分、铁盐、二氧化硫等指标项目上的区别并不大,只不过在霉菌和杂菌含量上,药用淀粉要求更严格一些。朱凤光认为,从市场价格来看,药用淀粉价格比食用淀粉平均每吨高出近千元,这或许也是药品生产企业愿意使用食用淀粉进行投料生产的原因之一。

那么,制药企业使用食用淀粉进行投料生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呢?据有关媒体报道,2007年3月,天津市工商局对9个省、直辖市的17家企业生产的淀粉、味精进行了质量监测,其中7个批次淀粉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假如这些不合格的食用淀粉被用于药品生产,势必会给百姓的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包括食用淀粉在内的食品质量受到空前重视,不合格产品会越来越少。但对于食用淀粉来说,却又有不同的质量等级。前面提到的7个不合格批次淀粉中,就包括特级、一级淀粉。不同等级的淀粉在检测标准上有不同的要求。而其对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的要求也有相应差别。质量等级较低的食用淀粉,其标准要求相应较低,若用于药品生产,同样会带来药品安全隐患。

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余伟介绍,目前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用淀粉主要以食用玉米淀粉为主,而药用淀粉的生产,无论是厂房车间的洁净度还是工艺流程的控制,其要求都高于食用淀粉。相对于食品加工企业,专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药用淀粉更合乎药典标准。

基层监管遭遇尴尬

用食用淀粉还是药用淀粉?如何保证其“符合药用要求”?这不仅仅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困惑,同样也使基层监管部门在管理中觉得尴尬的事情。

“淀粉是药品生产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辅料之一,但由于我国辅料监管法规不够健全,标准不够完善,导致基层监管部门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无所适从。”一位省级监管部门注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早在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开始了《药用辅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但该管理办法却“犹抱琵琶半遮面”,至今迟迟不见出台。而且,从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不难发现,其内容更侧重于药用辅料的注册申报,对于生产环节的监管要求却提及甚少。

目前,正在实施的药用辅料管理法规只有一个,即2004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但该《规范》却并非强制执行,因而约束力相对较弱,给基层监管部门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题。“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该如何执行《规范》?若企业不执行,监管部门又能怎么着?如何进行监管?”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小萍认为,由于《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具有强制性,即使真发现生产企业有问题,也不好处罚,“因为无法可依”。

在《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台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曾对全国部分省市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药用辅料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实际生产中企业使用的药用辅料品种众多,而标准制定工作却极为滞后,已发布的标准不足总数的30%。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国内专业生产药用辅料的厂家较少,提供药用辅料的企业仍以食品、化工企业为主。因此,药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辅料,仅有少部分由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专业辅料生产企业提供,其余大部分辅料仍为食品、化工企业所生产。“药用淀粉并不是只有药用辅料企业生产,一些食品、化工企业也有药用淀粉的生产许可。那么,该如何确保食品、化工企业也按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来进行生产呢?严格说,这很难界定。”山东聊城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管理科的高卫胜科长对此表示.。

期待监管新规出台

如何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有关监管法规?无论是淀粉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基层监管人员,都希望淀粉监管不再是一团“糨糊”,从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企业能够通过GMP认证的话,对于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力无疑有很大帮助。”余伟透露,不少客户在进行供应商审计时提出要求,希望他们能尽快通过GMP认证,以保证其使用的原辅料质量安全可靠。“但由于《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办法》并非强制执行,目前相关认证工作还未正式展开,我们只有等待,希望国家能尽快开展认证工作。”

“在药企看来,药用辅料厂实行GMP认证同样是必要的,也是大势所趋。”河北华威得菲尔药业有限公司GMP管理办经理刘文水告诉记者,一旦药用淀粉生产企业执行GMP认证,那制药企业就能更方便地得到符合质量要求的药用淀粉了。“药厂通过GMP认证生产出合格的药品是为了保证百姓的用药安全,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生产出合格的药用淀粉提供给药厂,则是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注册科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已经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其审批权限在省级药监部门,从《药用辅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正常的审批程序大概需要1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其带来的结果将是企业更愿意申报为食用淀粉,那么,其是否能够参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办法》进行生产,就成了监管难题。如果实行药用淀粉GMP认证制度,就可以避免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打“擦边球”,更利于监管。

中国化学制药协会秘书长周燕女士对此表示,从原辅料的选购到药品制剂出厂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因此药品GMP应该从源头开始,即原辅料也严格按照GMP制度进行规范生产。在现行条件下,协会只能呼吁药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的审计,把好自己的准入关,尽量消除整个药品生产过程的安全隐患。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注册处刘晓俊处长则认为,就整个药用辅料行业来看,实行强制认证势在必行,以此来规范整个药用辅料行业。同时他也表示,更适合中国实际的应该是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即DMF制度)。所谓DMF制度,是指包括药用辅料在内的一些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资料要求和程序,将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工艺参数和质量指标等技术资料,自愿报送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供监管部门和制药企业在药品注册过程和生产监督过程中使用和参考。作为辅料企业的下游客户,制药企业应该是所选用原辅材料的责任主体,制剂企业可直接引用DMF文件号,对其所选用的原辅料质量负责,以此促使其注重对供应商的审计把关,提高药用辅料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确保选用的辅料符合国家标准,进而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