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革盐业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

时间
2004-03-26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周善通讯员刘俊兴)广东盐业将推行政企分开,市、县盐业公司将改为经济实体,不再挂政府行政机构的牌子;同时,在市县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时,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将分两类地区确定执法责任,这是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盐业行政执法的职能已从盐业总公司划归省经贸委,成立省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由于全省市县两级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实现政企分开,在这个过渡时期,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工作将分两类地区确定执法责任:广州市的盐业行政执法工作,由省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广州市以外的各地级市盐业执法工作,仍由各地级市盐业专卖局执法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省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过渡期内盐业执法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罚没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