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
2008-07-17

据SFDA网站讯 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对辖区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监管职责,扎实做好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部署辖区内互联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审查,强化责任。严格审批程序和验收标准,提高审批质量。把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来源真实、合法以及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审查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坚决退回,不予审批。同时,明确审批职责,责任到人,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结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现场验收标准,制定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现场检查细则,明确了检查事项及相关要求。截止到2008年6月份,全省已通过审批的互联药品信息服务网站30家,驳回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5家,现场检查验收不合格企业2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局网站建立了《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宣传互联网监管的相关政策法规,普及网上购药安全知识,及时曝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互联网站。二是利用现场检查验收时机,向企业宣传互联网管理及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站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指导,确保网上发布药品信息的真实可靠。三是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四是结合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宣传材料158517份,编发网站信息40余条,编印兴奋剂整治专刊3期,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突出重点,认真检查。一是加大对已通过审批的互联网站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检查,针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网站有无超出审核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所登载的药品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未经批准提供的药品信息直接进行网上交易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对网上发布非法药品广告的检查。结合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含有“性药品、性暗示”的违法药品广告,立即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三是对综合性门户网站为“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邮寄假劣药品网站”提供链接的检查,以网上发布的药品信息为线索,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四是结合流通领域兴奋剂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互联网站非法发布销售兴奋剂信息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发现有3家已获审批的网站发布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目录中相关药品信息,有2家企业擅自在网站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即责令其改正并写出整改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对2家在综合性网站非法发布兴奋剂销售信息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省通信管理局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协调下删除其非法网页。

通过检查,辖区内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网站从业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公众网上购药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兴奋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杜绝了网上非法发布兴奋剂销售信息,严厉打击了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