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记者戴景山 通讯员王宝玉报道 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进一步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药品包装标识与说明书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加强兴奋剂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治理。陕西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产环节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以及购买方资质材料和增值税发票留存等情况;开展了以黄姜为原料提取企业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行动;对没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违规销售的和有资质,但不按规定渠道进行销售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整顿;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检查力度。同时,做好打击互联网非法销售和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的行为。
二是开展药品包装标识、说明书专项检查行动。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凡是没有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要求企业主动召回,拒不执行的,责令召回,并予以曝光。
此外,该局还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关于禁止违法生产销售兴奋剂的公告,并对有现代物流的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和连锁药店总部进行反兴奋剂法规和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