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安徽讯 为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使用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药品监督机关的执法威信,树立药品行政执法的好形象,近日,铜陵市药监局实施了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使用不良情况记录制度。
据悉,该局将通过走访行政相对人、接受群众举报以及执法人员主动登记等形式,将是否有在执法过程未出示执法证件情况、是否有单独一人使用执法证件执法的情况、是否有酒后使用执法证件行为、是否有在执法时未带执法证件的情况等等记录在案。1年内有3次或3次以上不良纪录的,将由法制部门收回执法证件,经过6个月的再培训和考试考核后,方能再次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