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吴忠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时间
2007-09-07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忠带领督查组在吴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吴忠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是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确定的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为此,吴忠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领导小组,并选择金积镇为试点镇开展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分环节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随机走访了金积镇食品加工作坊、副食店、餐饮单位,认真查阅了各检查单位的索证索票、日常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资料,深入细致地查看了食品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储存状况、卫生状况、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等情况。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在金积镇与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并听取了金积镇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督查组认为吴忠市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过程中,政府认识到位,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整体提高;尤其各餐饮单位统一配备消毒桶、“放心碗”普及到乡镇、建立完善的消毒记录等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食品流通领域实行自律制度上墙、证照明示、食品分区分类摆放,设置退货区和清真食品专柜等工作较为扎实;农村家宴管理工作落实较好,严格实行申请备案制度,申请、备案资料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