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立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

时间
2007-08-27

2007年8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和部署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总体工作安排,并审议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意见》。

邵明立强调,这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是在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形势下,国务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学习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印发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尽职尽责地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我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要把这次整治行动同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利用今后4个月的时间,按照既定的方案,把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向深入,争取取得更大的成效。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认真做好即将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基层,抓紧筹备督查工作方案,继续加强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到一线开展检查指导,既要帮助基层提高工作水平,又要有针对性地督促基层和企业做好工作。邵明立要求,这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健全法规制度、扩大正面宣传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现《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目标。要统一步调、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新闻宣传,齐心协力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

会议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五项措施:一是加强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药品专项整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参加。8月23日下午,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药品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安排。二是研究、制定和发布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分工,部署在全国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并且制订督查工作方案,下派干部到基层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和督查。三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制度。发布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意见》,出台药品召回、药品出口等相关规定,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四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和案件协查制度,集中公布中央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结果,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督查督办。五是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宣传专项整治和药品监管工作成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司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