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负总责 村村都有责任人_江苏省全面建成五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时间
2007-08-20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记者范乐生 龚翔报道 每走到一个村,都可以对照“食品安全监督责任人通讯录”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上该村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对村里哪家什么日子办了或准备办酒席、酒席规模等食品安全情况,联络员都了解得清清楚楚。这是记者近日在江苏采访时见到的情景。目前,江苏省1101个乡镇已全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17244个行政村全部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乡、村五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据了解,江苏省依靠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督促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各地明确要求市、县(区)、乡、村必须落实主要领导(干部)负责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层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2006年,该省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全省13个省辖市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2007年,在认真总结食品安全暗查暗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食品安全联合巡查制度。在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农林、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经贸等六部门组成联合巡察组,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巡察,并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实绩做出有效评估,作为年终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13个省辖市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无锡市在2007年对区县政府考核时取消了以GDP为核心指标的方式,改为以民生指标进行考核,其中食品安全是主要内容之一。常州市将食品安全纳入了对乡镇政府、街道办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目前,该市已有7个乡镇、91个社区报名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盐城、徐州、南通等地方政府将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流通、供应网络建设作为推进“放心消费”活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主要载体来抓,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