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管由“粗放型”向“精确型”转变——潮州市局实行综合量化监管

时间
2007-06-29

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郭宇华 通讯员刘小琼 陈泽榆报道“这本《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手册》记录着药店被政府部门检查的情况,翻一翻就可以知道药店是不是守法经营,以后买药就更放心了!”在广东省潮州市某零售药店,正在购药的王先生这样对记者说。记者又走访了潮州市几家不同规模的药店,发现每个药店里都挂着这样一本手册。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手册》相当于药店的“诚信身份证”,这是该市探索推行药品综合量化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消费者随时了解药店合法经营情况和信用等级,为消费者购药提供方便。

据悉,潮州市局根据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医药行业的实际和近年来的监管经验,启动了药品综合量化监管模式,并上网公布综合量化考核的结果。该局的综合量化监管模式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各级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

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和经营诚信度,以综合的信用分类管理方式建立“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量化考评工作机制。该局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手册,收录了20部与经营企业关系密切的法规和GSP跟踪检查情况记录表、日常检查记分表等。采集信息工作由市局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相关信息采集,定期综合汇总,按记分情况将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划为A、B、C、D四级。

对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软硬件建设和每时段监管任务的落实制定了量化考核标准。该局综合了日常监管、“两网”建设、GSP检查等方面的监管具体事项,用表格形式分门别类逐项列出,按重要的程度设置分数,根据完成的程度或效果进行评分,评分时做到多方面综合量化考核。

对医疗机构,联合卫生部门制订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从人员机构条件到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设置了量化考核的具体内容。特别对本地区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在以往检查中经常出现的制度不健全、药品购进与验收不规范等问题,均参照了GSP的条款设置了详细的达标标准。

为鼓励争创一流,还对一些条款设立了奖励加分,如“做法或模式有创新,得到上一级部门认可推广的”,视被推广的层次给予相应加分。此外,还对评定为A级信用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规范药房予以表彰,对信用等级差或不规范的药房,则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并以此作为下一阶段加强监管的重要依据。

编后:

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推行的综合量化监管模式,涵盖了药品流通使用监管的全过程,既适用于日常监管,也适用于专项检查。通过综合量化考核,对药监机构与人员的工作绩效,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规范程度均一目了然,对实现药品监督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确型”转变有着积极作用。综合量化监管模式的推行,不仅鞭策着各级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也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更直观地了解药品企业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