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组成5个综合评价组,将于12月15日-28日对17个市、州食品安全进行综合评价。这是该省首次开展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旨在客观、公正评价各地食品安全状况,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各地食品安全组织保障、综合协调、宣传教育、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以及整治等工作情况。
此前,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托有关法定检测机构选择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的食用油、新鲜猪肉、非发酵性豆制品、儿童食品、挂面、粉丝、婴儿配方乳粉等8种食品共计1360批次,对影响安全的重点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价。还调查了5200名消费者对米、面、油、肉、奶、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主要食品的放心程度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效果的满意程度。
这次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合格(70分及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结果将对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