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甘肃讯 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印发《2006年13市州所在地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全省除兰州市外的13个市州所在地城市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
该《方案》确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品种检测结果、消费者满意度三项指标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此次评价工作由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成立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三统一的原则,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管理指标占55分,品种检测指标占30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占15分,另设加减分项目各10分。
《方案》规定管理指标包括政府工作情况、监管保障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4个方面的内容;品种检测指标选择散装食用油、食醋、蔬菜三个品种进行检测;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包括消费者对所在地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以及对所在地主要食品品种放心程度的评价等内容。
据悉,目前已完成对陇南市重点品种检测的抽样工作,抽检样品已送实验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