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部署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时间
2006-09-28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根据山东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近日,泰安市决定对全市各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此次评价内容包括管理指标评价、现场管理评价和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等三项。综合评价工作实行百分制,其中管理指标70分,暗查暗访20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10分。

评价工作由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五个评价小组,通过听汇报、座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该项评价工作将在10月下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