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

时间
2006-09-13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近日,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明确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预案》,全面及时地掌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以便采取切实的预防应对措施,自今年8月份开始,该市还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月报告制度)。此项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聊城市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月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报当月自己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二是聊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汇报聊城市当月的食品安全状况。

月报告制度是食品安全部门执行《预案》的一项具体措施,同时也方便了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它对于深入分析当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研究和判断下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