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增强食品企业自律意识,四川省南充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竞赛评选活动。
据悉,评选活动从2005年12月20日开始,评选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的条件一是主体资格合法,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受到消费者普遍信任;三是店内卫生整洁,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秩序良好;四是长期坚持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五是严格执行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商品准入”、“商品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备案”、“不合格商品退市”四项制度,并按要求制作了醒目精美的“四制一承诺”统一公示栏;六是信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照章纳税,两年内未因违法违章经营受过行政机关处罚。
评选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凡被评选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将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