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中对全省农村药品质量实施评价性抽验

时间
2005-07-26

摸清基层底数 获取真实信息 河南集中对全省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实施评价性抽验

2005年07月26日

据中国医药报河南讯 记者卫跃川报道7月13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全系统调集的80名执法人员分20个组,奔赴全省各地对农村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集中抽验。这是该局为了解农村药品质量真实状况,进行药品抽验机制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

河南是农业大省,广大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全省人民的用药安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近年来的药品抽验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时发现,2004年全省完成药品评价性抽验8316批,其中不合格329批,不合格率为4%。而今年1月至5月,全省完成“两网”建设、重点地区、医疗机构制剂等专项抽验的7030批中,不合格有48批,不合格率仅为0.68%。药品抽验合格率的显著提高,是否反映出全省药品质量也显著提高?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调研发现,有的单位为节约抽验费用,或者图省事省时,只对交通条件好、便于抽验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抽验,致使现行的评价性抽验存在抽验分布不合理、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的问题。为摸清农村药品质量状况,检验“两网”建设成效,为农村药品监管提供决策依据,该局决定从7月13日至31日,集中进行全省农村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

这次集中评价性抽验采取省局统一组织、交叉抽验、辖区回避的方式予以实施。该局明确规定,所辖20个以上乡镇的县至少抽验不相邻的3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验不相邻的2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村诊所(个体诊所)、乡及乡以下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按1誜2誜2的批次进行抽验;同一个县,抽取同一厂家生产的同品种不超过2批;抽到的样品由各抽验组所在的市药检所,依据现行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工作结束后,在各市药检所汇总结果、形成报告的基础上,由省局稽查局会同省药检所写出分析报告。

为确保抽验结果的真实、公正,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每位参加评价性抽验的人员每天提供120元的食宿费,要求各组严格做到自行食宿;每天出发前随机选定抽验乡镇,抽到的样品现场签封装箱,当天选定的乡镇当天完成。

据了解,按照计划,此次农村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总计5500批,将覆盖河南109县(市)的250余个乡镇、500余个行政村。该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此项工作予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