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侯玉岭报道7月11日上午,出席北京市疫苗管理工作会议的每家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表都领到一张特殊的登记表,他们必须尽快落实本单位疫苗管理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于7月15日前及时上报。这是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出台的全面加强疫苗生产、流通等诸环节质量监管的举措之一。
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将疫苗纳入全市重点监管对象,层层细化监管职责:市药品监管局市场处负责疫苗流通监管,安全监管处负责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疫苗质量监管,两处室还负责全市疫苗重点监管单位的确定和指导基层局的监管工作;全市各区县药品监管分局由一名副局长担任本辖区疫苗监管负责人,市场监管科长和安全监管科长担任本辖区疫苗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监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对上述单位的现场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和有因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同时,该局要求每家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确定一名疫苗管理的负责人和联系人,负责本企业或单位的疫苗管理,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
据了解,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还将严格疫苗批发的市场准入,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有计划地按照层级分工对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实施抽查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