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四川讯1月10日,成都市政府市长葛红林签署市政府第113号令,公布《成都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规范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地方政府规章。
成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试点城市,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把这些经验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长效机制,成都市药监局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起草了《成都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共37条,对成都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管理体制,农村药品配送的范围、目录、方式、周期,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政府卫生、工商、物价、监察、药监、统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药品协管员的职责以及相应的罚则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将使成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