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拉网检查工地食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

时间
2004-11-11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记者何蕴华 通讯员王东报道 近日,山东省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农民工的健康。

山东省要求建筑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方可经营,这些条件包括:地势较高,便于排水,25米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露天垃圾堆、污水坑等污染源;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设有原料库房、面食制作间、烹调间、更衣室、备餐间和餐厅并做到布局合理;面食制作间和烹调间内应配有餐具消毒柜,原料清洗设蔬菜清洗、肉类清洗和水产类清洗3个清洗池。

山东省同时要求建筑工地严把原料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索取供货方提供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肉类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严禁购进陈化粮和其他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食品;烹调加工时要做到生熟分开,凡隔餐或过夜的熟制品必须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得制售冷荤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