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农民用好药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力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2004年10月29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鲁太光报道 在10月22日~23日召开的“2004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就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专题发言。
据了解,遵照吴仪副总理在2003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作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农村药品供应,方便人民得到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的指示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初对“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工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在该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为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积极地展开了工作。
任德权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思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延伸监督触角,逐步建立起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以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和村药情信息员为辅的覆盖县、乡、村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截至今年9月,全国有2126个县(市)、33880个乡(镇)和340032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药品监督网,基本上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县(市)、84%以上的乡(镇)、52%以上的行政村。通过农村药品监督网举报发现、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1763起。
在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建立起“点多、线畅、面广”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药品连锁配送为基本模式,鼓励信誉好、实力强、有连锁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在县(市)和乡(镇)设立药品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允许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立连锁药店,或通过直接连锁配送的形式把药品送到村卫生室;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合作,采取药品集中配送的方法,发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资源优势,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中的药品服务网点体系互促共进。截至今年9月,全国有1910个县(市)、31430个乡(镇)、326249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基本上覆盖了全国81%的县(市)、78%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使广大农民和城里人一样,用上了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