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志代表呼吁:优化医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时间
2007-03-27

近年来,医疗执业环境成为影响广大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严重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脑康复医院院长郭新志在议案中呼吁,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理念,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郭新志在议案中建议,制定出台《卫生法》,改善医疗执业法制环境。在《卫生法》的指导下,试行卫材、药品、技术设备制造商直接供应医疗机构,减少中间环节和中介机构,降低成本,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健全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机制。制定《医疗损害管理法》,明确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对象;构成医疗损害的,明确当事人责任程度的大小与承担赔偿额度的比例;对非事故性医疗损害,也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和程序。同时,还要拓宽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渠道,建立医事仲裁制度。

建立医疗损害风险保险机制。由医院和医生本人共同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医疗责任保险金。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保险公司同医院共同对医生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并将医疗损害风险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要逐年递增,并同时落实已有的经费政策,确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医疗投资体制。同时放宽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行业的门槛,确立医疗卫生的事业化地位。要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医疗欠费的政府补偿机制。

加强医院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患者为本的理念,建立严格的监管和惩戒政策体系,并提高医生的准入标准,实现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协调统一,建立新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