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时间
2008-09-18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今年起到2010年在全国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方案》指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促进中医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医院管理,落实院长责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进服务作风,降低医药费用,通过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以及中医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方案》对中医药人员的配备管理做了规范。要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70%,中药人员占药剂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70%;要求中医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医院主要负责人、业务管理领导和医务、护理、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医院领导不能兼任科室主任。管理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应占60%以上。

《方案》要求,三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药学部(药剂科)负责人应具有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点临床科室的护士长应具有高级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药学部(药剂科)负责人应具有中医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点临床科室的护士长应具有中级以上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方案》对中药饮片调剂、煎煮质量也做了规范,要求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设备和设施;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医院开展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场地及设备,中药饮片煎煮液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无毒、卫生、不易破损,并符合有关规定。《方案》还对病人安全目标、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规范。

据悉,该活动将在全国各级各类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开展。(记者冯磊 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