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进一步提高,范围进一步扩大,影响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与70多个国家与地区政府卫生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中医药已传播到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外现已有中医、针灸机构5万余所,中医师两万余人、针灸师10万余人。去年,我国与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专门的中医药双边合作协议,拓展了与政府间在传统医药法制建设、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进一步加强,联合举办了“药用植物采集与栽培管理规范”、“药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地区间研讨会及“2006年传统医药政府论坛预备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全国技术型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处理了4个中药案例,参与制订了《全国技术型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WTO“后过渡期”应对方案》,并将中医药列为国家WTO“后过渡期”六类重点敏感行业之一。
今年我国将继续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水平;组织召开“2006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发起建立世界传统医药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组织与各国的立法、管理和科教高层交流合作;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召开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会议;完成中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程序。(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