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包回收、签订公证合同为诱饵
这一点是最具诱惑力的。因为大多数种植者后顾之忧便是种出的中药材销往何处?可实际上供种单位一旦种款到手后,寄回的所谓产品回收合同绝大多数是未经公证的,甚至根本没有合同。有些刊登广告的供种单位根本不是法人单位,有的直接伪造公章,使受骗者根本找不到肇事者。其实,广告销种的单位绝大多数不可能在全国各地设立回收点或根本就无回收能力,收获的药材即使回收也只能通过邮寄或托运。值得大家思考的是,如供种者就是真的以市场价包回收,货款却拿不到,这种保证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二、以“免费供种、联合种植”变相收费
这是近来比较多见的虚假广告。有些人看了令人心动的免费供种广告后,便与广告主联系。不久就会收到非法小报或其他资料,上面宣称“我是XXX地惟一一家从事中药材种植研究的科技机构”,甚至编造“中国农业部农村科技致富咨讯部”假招牌,称“我站受农业部委托,帮助广大贫困户尽快脱贫”等等,还有盖着“XXX推广站”鲜红印章的“免费供种联合种植合作申请表”、“会员申报表”,并特别说明“连同合作费、手续费、会员费等XX元邮寄我站”。至此,“免费供种、联合种植”的本来面目已真相大白。
三、任意夸大药材生产的适宜地区
所周知,不同的药材对自然条件有严格的选择,除少数品种外,均有各自的适宜生长地区。把喜冷凉气候的西洋参,引种到南方;把适宜南方生长的三七、罗汉果引种到北方;把栽培技术要求较高的西红花说成是“易种易长”:诸如此类的宣传,显然是在欺骗种植者。
四、故意“缩短”中药材的生长周期
此类广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年就可收益”等字眼。可实际上,有些药材的种植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山茱萸(又名枣皮、药枣,去除果核的果实入药)一般6~8年开花结果,10年以后才进入盛果期。又如天麻竟说种植100天即可收获,可实际上能加工成商品的天麻,生长期必须达到两年以上。广告中如此速成的栽培技术,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五、虚估产量或产值
如种植山茱萸、太子参等当年就可得到亩产值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收益;天麻1平方米产值纯利可达3000元以上;泊夫兰从种植到收获仅60天,亩收入纯利可达3万元以上。试想,如此高的产值为什么供种单位自己不去承包土地发展呢?
六、出售伪劣或高价药材种子、种苗
供种者多用其他种子替代。如用茴香籽作柴胡籽;用菠菜籽作天南星籽;用水仙、百合、石蒜的球茎充作西红花的球茎等。有的虽然是药材种,但都是没有发芽能力或发芽率低的陈种。一般情况下,板蓝根、桔梗等种子,隔年就基本失去了发芽能力,而一些广告声称保证这种种子的发芽率在95%以上。
有的供种单位,出售的种子虽然是真的,质量也好,可售价却高得惊人。如每公斤2~3元的草红花种,售价高达20~30元。有的干脆模糊概念,常常以“份”为单位售种,每份种子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以“足种三分地”等说明其播种量。但每份种子究竟有多少,真正能种多少地,都没有说明。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中药材种子费用每亩在50~100元,种苗费用每亩在150~200元是较为正常的。
需要提请消费者注意,买种应尽量在正规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