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刘英潮)新年伊始,天津市内六区216家药店因未通过GSP认证初审,将不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而被迫关闭。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人士介绍,天津市内六区共有药品零售企业583家(不含连锁门店),占全市药品零售企业48.5%。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共受理企业认证373家,符合认证条件的363家零售企业通过认证初审,其余药店分别注销报停、拆迁歇业、加入连锁、迁出市区或自愿放弃认证。至此,天津市内六区的GSP认证初审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2004年底前,要完成全国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那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实施GSP改造,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起不得再经营药品。
据了解,GSP是衡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药品资格的必备标准。GSP认证是指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它不仅保障了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可靠,还保障了药店在销售药品这种事关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时,提供更令人放心的服务。
对于广大药品零售企业来说,实施GSP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将会促进它们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