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娱乐信报讯 从明年开始,社会上的零售药店将会有所不同,它们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此外,到2005年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我国现有大小药店20万家,在明年上半年,全国地市以上的城市要完成对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的划分,年底则要所有药店全部完成。这一工作主要在药店换发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进行。至于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各自的标准和要求,现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我国现有各类药物约1.5万种,截止到今年10月,除了非处方药物4300多种外,其他都是处方药,但眼下只有注射剂和抗菌素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诸如激素、心脑血管病药和肿瘤药等,现在并没有全按要求凭医生处方销售。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到明年年底,社会上的零售药店里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