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以拥有华东医药、如意集团和浙江医药3家医药类公司的中国远大集团公司(简称远大集团)正在遭遇一场重大挫折。
10月12日,据浙江医药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投创业)决定终止与远大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此举表明,远大集团欲维系其作为浙江医药第二大股东实际地位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而没有了浙江医药的股东席位,远大集团的“远大系”似乎亦无从谈起。
去年2月,国投创业与远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国投创业拟将所持浙江医药9,730.76万股国有法人股按每股1.244元、总价款12,105万元,转让给远大集团。至此,远大集团继控股华东医药、如意集团之后成为浙江医药第二大股东。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令国投创业事先无法预料的是,该次转让一直无法通过财政部这一关。据浙江医药提供的资料,截至2002年12月31日,浙江医药每股净资产1.45元。而国投创业转让国有法人股每股作价1.244元,大大低于浙江医药每股实际净资产值,显然构成财政部不予批准的主要原因。
浙江医药公告解释说,国投创业曾于2003年11月24日和2004年5月14日两次致函远大集团,要求与远大集团重新签署合同,可是远大集团对国投创业的提议未作出任何回应。公告的言下之意是,国投创业此时终止与远大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乃不得已而为之。
透过公告发现,国投创业决意退出浙江医药,亦有诚意就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关键问题与远大集团磋商。奇怪的是,远大集团为何避而不答、置之不理呢?
一般估计,如果远大集团按浙江医药2002年每股净资产值补足受让股权的差价,不光财政部予以批准,而且亦不会有国投创业单方面终止股权转让合同的不愉快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