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南、吉林等地创新思路加大农村地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
2007-10-17

卫生部《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把开展农村地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餐饮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部分省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餐饮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山东省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平。山东滨州、东营、潍坊市在小餐饮等“五小”单位整治中,采取了“四集中”措施(即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开展“五小”整治工作),做到了“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卫生许可证正本悬挂上墙,统一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档案资料夹,统一消毒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统一从业人员的工作衣帽,统一卫生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日照市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农(渔)家乐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出台了旅游景(区)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河南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餐饮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做好新乡县和临颖县开展农村食品卫生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按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卫生主管、各负其责、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基层卫生监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积极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在日常卫生监督的基础上,对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卫生标签及标识、食品加工过程及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重要原料采购索证等10个方面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分别以“笑脸”、“平脸”和“苦脸”三种脸型进行标识,接受消费者监督,让消费者知情消费。目前洛阳市已在118家餐饮单位进行了试点,对于促进餐饮行业自律,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吉林省强化农村餐饮单位卫生检查,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双节过后,吉林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把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农村、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加强卫生监督检查,规范小餐桌加工操作过程。吉林市卫生局对该市城乡结合部、农家乐旅游景点、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随机暗访,发现大多数餐饮单位都有登记台帐,大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都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显著提高。但也发现部分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还未全面展开,个别单位索证资料仍不完善等问题。白城市卫生局针对餐饮业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台帐记录执行不力等问题,制定了《白城市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台帐》及填写说明,并对餐饮单位进行了培训,在9月28日至10月8日的抽查中,被查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达100%,没有发现非法使用原料及非法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非法屠宰的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