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重庆讯 记者张国民 王华锋报道 近日,重庆市紧紧抓住刚刚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有利契机,专门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区县干部培训会议,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的工作格局,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在会上指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有助于形成更加完整的监管责任链条,有利于促进监管资源的整合,合理划分各方权责,形成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联动、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并落实好应对措施,抓紧完善本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结合全市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全面推行,层层抓落实。另外,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本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作。
在食品综合监督方面,会议要求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构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尽早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在药品监管方面,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查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在企业责任方面,要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和披露制度。
会议还印发了重庆市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与会代表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讨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夏永鹏在会上表示,重庆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药品批准文号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行为,规范注册申报秩序;加大GMP、GSP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药品广告审查。
据悉,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方面,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级政府以及食品监管执法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首次明确了乡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并对如何做好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加强工作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