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跨省长途客车上,满载的竟是人贩子和被贩卖的婴儿,让查获此车的执法人员震惊不已。
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警方经过深入侦查,竟挖出一个有50多人涉嫌参与的贩婴网络,被贩卖的婴儿有100多名……
2003年10月15日,全国最大的贩婴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2名被告人站在了被告席上,年龄最大的60多岁,最小的才17岁。
1、客车上惊现28名女婴
3月17日,细雨霏霏。广西高速公路宾阳收费站。
广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几名民警仔细地观察着过往车辆。此前,他们接到报警:一辆从玉林开过来的客车上有人贩卖婴儿。
晚8时40分,一辆从玉林开往安徽亳州的卧铺大客车驶近了,民警们上前做出靠边停的手势,汽车缓缓停下。“安全检查。”民警对司机说。然后,民警直接将车押回支队队部。
民警检查乘客,没发现有人怀抱婴儿。但当打开乘客们的包裹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震惊:包里竟然裹着一个个的婴儿!打开一只旅行袋,是婴儿;打开另一只,也是婴儿;再打开一只,还是婴儿!有的一只旅行袋里甚至装着两三个婴儿。从婴儿头部的皱纹看,有的出生才几天,有的脐血还未干。这些婴儿的襁褓十分单薄,一个个冻得脸色发紫。
全车共查获28名婴儿!
民警们立即将婴儿送到宾阳县城南宁地区卫校附属医院。经检查,28名婴儿都被喂服了安眠药,1名婴儿已死亡,另有1名婴儿病情严重。
这么多的婴儿是从哪儿来的?没接到有关婴儿失踪的报案。警方分析,这些婴儿可能是人贩子从各地收集而来,然后集中到玉林中转。如果是这样,此案的背后肯定隐藏着一个不小的贩婴团伙,被贩卖的婴儿恐怕也不止这28个。
广西警方组织了庞大的警力展开调查,很快,一个以谢德明等人为首的目前全国最大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到目前为止,已有近60名涉案人员落网。
2、“贩婴之家”卖了六十四名女婴
60岁的谢德明住在玉林市福绵镇,只有小学文化。她在当地有“好心婆婆”的“美称”,因为只要哪家生了女婴,她知道后就会跑上门去热心地询问:“你们愿不愿意养啊?不愿意养我可以帮你们找人收养。”
其实,她哪里是帮忙找人收养,她是将孩子贩卖给从安徽、河南、湖北等地来的人贩子。
2001年初,谢德明认识了一个“问路”的外省女人,这个人告诉谢德明,有人托她在福绵抱养一个女婴,只要能弄到,她肯出大价钱。“好心”的谢德明四处打听,抱来了一个,这是她做的第一笔“生意”。
从此,她每日奔走于农家、医院、诊所,专门购买女婴。很快,“事业”越做越大,她的家成了贩婴中转站和联络中心。在她的奔走下,一条贩卖婴儿的“链”形成了。哪家生了女婴,无论是在家里生的,还是在医院生的,只要不愿养,总会有人向她报信,她就去将婴儿买回来。另一头,来自数省的人贩子不断地与她保持联络。
除了她本人,她的家人也参与了进来,充当耳目,四处探听、收买女婴。此案52名被告人中,谢德明及其家人就占了7名。从2001年以来,这个“贩婴之家”共贩卖了64名婴儿。
3、贩婴暴利使人性沦丧
在玉林一些偏僻的乡村,至今仍存在着浓厚的重男轻女观念,不少夫妇生下女婴后不愿养,宁愿给人收养或干脆扔掉,以期再生一胎。正是因为如此,人贩子才能以极低的价钱买走女婴,甚至打着收养的幌子,一分钱不花地将女婴抱走。
2001年6月,玉林市福绵镇李某夫妇生下一个女婴,不愿养。已成为谢德明“下线”的接生员王惠新立即打电话告诉了谢德明。谢当即赶到李家,抱走婴儿,不但没付钱,还以要给婴儿买奶粉、衣服为名,从这对夫妇手中要走了200元(王惠新分得100元)。
谢德明的“下线”们以极低的价钱或根本不花钱将新出生的女婴抱走后,再以50~700元不等的价钱卖给谢德明,谢再以800~1200元不等的价钱卖给来自安徽、湖北、河南的蔡立平、李秋梅、崔文献、葛法申等人,他们带回本地后,又以每名2000~2700元不等的价钱将婴儿卖给他人。
4、妇产医生、护士、接生员纷纷钻进贩婴链
在这条罪恶的贩婴链中,不少妇产科医生、护士、乡村接生员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或是打电话给谢德明通风报信,或是直接抱走婴儿转卖给谢德明。在谢德明等人贩卖的婴儿中,大部分是由医护人员提供信息或直接从医护人员手中购买的,而此案的52名被告人中,竟有15人是医护人员、接生员,其中包括某医院妇产科的主任李琼和护士长黎活。此外,尚有多名接生员因为只提供信息没收钱而免于处理。
2001年初,谢德明干上贩卖婴儿的勾当后,就来到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最大的一家医院的妇产科,找到李、黎,说明了“合作”意向。见有利可图,李、黎两人不仅一口答应,而且还召集科里医护人员商定:不论是谁当班,听到有产妇生下女婴不愿养的,就打电话给谢德明,叫她来抱走婴儿,并向谢收取“红包费”。“红包费”统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发给大家。她们还要求,谢德明来抱走婴儿时,值班人员要让产妇写下内容为“同意给人抱养,不再要回”的字据。
2002年以来,该妇产科集体卖给谢德明4名婴儿。2002年8月,该科值班护士陈某以200元的价钱将一名婴儿卖给谢德明,几天后,婴儿的父母反悔了,找到陈,要求要回婴儿。陈、黎急忙到谢家要人,然而谢已将婴儿卖走,无法找回了。为防止婴儿父母向有关部门举报,黎活动员全科10多名医护人员每人出钱140多元,凑了2000元赔给了女婴父母。
作为妇产科主任的李琼,不仅组织科里集体卖婴,还与其母亲商量,如听到有产妇生下女婴不愿养,她就告诉母亲,由其母来医院抱走婴儿。2001年10月至2003年1月,李琼的母亲到该妇产科抱走3名婴儿卖给谢德明。
5、遗弃女婴司空见惯
2001年10月15日,福绵镇某村的黎某在医院生下一个女婴。这是她生的第三胎了,前两胎都是女儿。一看第三胎又是个没“把儿”的,黎某的丈夫十分失望,当即一挥手说:“送人!”当班的医生正是李琼。李赶紧打电话告诉母亲,其母直接将婴儿抱到谢德明家,卖得区区50元。案发后,警方找到黎某夫妇盘问,他们还不肯承认此事。
在一些乡村,生下女婴就送人已是公开的事情,往往一个村庄就有5~10名婴儿被谢德明或其他人贩子抱走。
在歧视女婴的环境中,生下不愿养的女婴后,如果没有被人贩子买走,女婴的遭遇可能会更惨,那就是被扔掉。在谢德明等人贩卖的女婴中,有一些就是在路边、墙角、草丛中捡到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被贩卖的婴儿,大多是第二胎,第三胎,甚至是第四胎。在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行了二十多年的今天,还出现如此多的超生现象,让人难以置信。有关部门的管理到哪里去了?
6、贩婴形成罪恶链条
玉林“红火”的地下贩婴“市场”将外地的人贩子吸引过来了。在本案的52名被告人中,有24人来自河南、安徽、湖北等地,他们构成了这条贩婴罪恶链的重要一环,而他们对婴儿的大量需求,又刺激玉林这边更多的人加入到贩婴队伍中。
来自湖北、安徽、河南等地的人贩子除了向谢德明收购婴儿外,还拓展“市场”,向陈善才、辛丽芳、陈皎等人收购女婴。其中向陈善才、辛丽芳夫妇购买31名女婴,向陈皎、谢伟红等人购买10名女婴。
这些人贩子在玉林买到婴儿后,成批地搭乘长途客车带走。为避人耳目,他们将婴儿装进旅行袋中,为避免婴儿哭啼而暴露,他们竟给婴儿服安眠药。一些婴儿经过一路长时间的颠簸,到达目的地时已经奄奄一息。
今年3月中旬,来自河南、安徽等地的三路人贩子共20多人聚集玉林,分别向谢德明、辛丽芳等人购买了28名女婴。3月17日,葛法申、葛法锋等买了8名婴儿,准备搭乘皖S-02099卧铺大客车前往安徽亳州;郭方勤、陈淑华、崔勤一等买了7名婴儿后准备搭乘同一辆汽车去亳州;崔文献等买了12名婴儿,也准备上这辆车。这么多人、这么多婴儿同上一辆车,未免太显眼,于是他们派人在玉林火车站附近上车占下座位,其他人分别搭乘其他车到沿路的山心镇、贵港市、黎塘镇等路边等候,车到站时,占座位的人下车,他们上车。
虽然机关算尽,他们的罪恶勾当还是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并报了警。3月17日晚,这辆车上的18名人贩子被“一锅端”,车主李芹以及周某、高某、杨某等相关人员明知这伙人贩卖儿童而给予提供帮助,也被警方抓获。
3月20日,谢德明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