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保障群众 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 邵明立到上海调研,座谈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2005年11月02日
据中国医药报上海讯10月26日,在上海市调研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与部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座谈时邵明立强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
邵明立指出,党的十六大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五中全会把“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并明确提出,要强化对食品、药品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十一五”工作的重中之重。
邵明立强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食品药品需求已经由单纯追求数量上的满足,转变为追求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由于社会转型时期的种种原因,食品药品安全仍呈现出高风险的趋势。总体上看,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成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
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法制建设、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履行,把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解决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把维护群众的饮食用药权益和生命健康作为根本而长远的目标;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始终,大力加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人民把好关,用好权。
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从经济增长与全面发展的辩证关系出发,准确理解监管工作目标,大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对于食品、药品这样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实践证明,发展必须置于科学、高效的监管之中,必须确保获得经济利益不以牺牲公共利益和公众健康为代价,必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必须充分认识到,一旦缺乏监管,或者监管部门不能站在公众的立场科学、公正地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各种各样损害公众生命健康的情形就可能发生。
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保障之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减少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必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努力让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不再为饮食、用药安全担惊受怕,能够安居乐业,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和正义,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让广大食品药品从业者在法制的框架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社会创造更多更好的财富。
邵明立强调,在努力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进程中,食品药品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作为政府进行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公众健康保护者,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判断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将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到首要位置,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全面进步。
座谈会上,邵明立还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一五”规划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