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08-10-28

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出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重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由教育部门牵头,要尽快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学校自查和地方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饮用水监督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教育部还将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对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