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取消医疗广告

时间
2005-03-08

卫生部拟取消医疗广告 正拟订方案报国务院,卫生部门将不再承担医疗广告鉴定任务

2005年03月08日

据新京报讯目前相关部门正拟订相关方案准备报国务院,研究取消医疗广告。昨日上午,政协会议医卫界委员联组会议结束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发言称。

医疗服务不应做广告

会上,11位委员围绕医疗广告、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医疗、防治艾滋病等问题各抒己见,国家卫生部、药监局、工商总局领导到场听会。

一位委员发言建议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高强总结时指出“医疗广告要取消!”他解释,一些医疗服务应无偿向群众提供,不应收费,更不应做广告;同时,赚百姓的钱做广告也不合适,不断增多的虚假医疗广告更是要坚决取缔。

高强称,目前正拟订相关方案报国务院,拟取消医疗广告,“以后所有卫生部门不再承担医疗广告鉴定的任务”。

今年专项整治药品广告

继高强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讲话称,近三年,我国医疗广告的投入都在40亿元以上,除通过报章、网络等媒体外,也有自行散发的小广告。2001年-2004年我国共查办4万多件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其中医疗广告近3万件,是所有查处违法案件的3/4,“若国务院同意,我们会严格执行。”刘玉亭称。

他说,今后可能还会存在媒体私登违法广告的问题,将加大查处力度。他介绍,目前正在制定《广告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希望通过相关条款,早日彻底清除违法医疗广告对人民群众的误导和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