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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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全力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 统一思想 明确任务 ——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召开

2004年10月20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燕玲报道10月15~16日,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研究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副局长惠鲁生、张敬礼出席了会议。

郑筱萸在会上全面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深入总结了前一阶段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的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郑筱萸强调,国务院不久前下发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部署了当前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重要依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住机遇,深入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搞好职能定位,提高认识,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第一,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把思想统一到《决定》上来。全面履行职责,当好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第二,要明确责任,努力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水平。要围绕《决定》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将任务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协调一致,监管到位。第三,要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的落实。第四,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省务必在2004年底以前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启动工作。第五,要加强沟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信息报送网络。尽快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第六,要以食品安全引导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利用龙头企业的优势和出口企业管理经验,引导食品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第七,要积极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要自觉服务、服从食品安全工作大局,边组建、边工作、边提高,切实提高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地方食品安全法规,清理和修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

会上,部分地区的代表还分别介绍了认真学习贯彻《决定》、搞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经验和体会。上海市的代表认为,要履行好国务院赋予的职能,必须正确理解机构改革,正确看待职能定位,要深入体会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旨在建立更为有效的“抓手”和平台,而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或者替代。

辽源市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作为此次座谈会惟一一名来自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代表,该市市委书记赵振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辽源市党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都将其作为民心工程、党心工程、发展工程来抓。辽源市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与食品产业发展相结合,目前进展顺利,不仅大大地提升了辽源的食品安全水平,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辽源的食品产业发展。

惠鲁生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她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已经打破坚冰,健康启航,发展势头是好的。综合监管就是要构建“平台”,促进各相关部门相互了解,达成共识,从而形成互联共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就必须统一一个认识,即:食品安全工作是动态的渐进的。要获得综合监管的主动权,就必须探索食品安全监管规律,探索食品产业发展规律,围绕规律开展工作。要理性认识职能,认识岗位,明白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同时也要明白,对职能的定位不能定格,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不断深化。

如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惠鲁生指出,横向来看,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监管机制;纵向来看,应该发动各级政府,包括地、县、乡(镇),包括居委会。同时要培育成熟的消费者,高素质的消费者是对市场最有效的规范。

图为座谈会现场。

记者 张翼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