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抓手"作用 致力监管创新 各地迅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04年09月23日
据中国医药报综合消息 记者隋晓燕 冯子刚 通讯员黄富强 程景民 报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下发后,山东、山西、江西等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并结合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系统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抓手”、“牵头”作用,致力于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该局提出,要提请省政府牵头,召集相关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尽快制定出台全省的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要结合贯彻实施《决定》,建议山东省政府尽快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进该省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要进一步做好该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把治标与治本、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相结合,构筑山西省诚信生产、安全加工、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认真组织学习《决定》的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积极贯彻《决定》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另据了解,江西省政府决定近期召开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贯彻意见,讨论制定江西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