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我国艾滋病预防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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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秦敏)卫生部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国对艾滋病的预防控制情况。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会上指出,我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的流行呈快速上升趋势。初步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例。

王陇德介绍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确立了“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艾滋病防治基本策略,先后印发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同时,还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使艾滋病防治工作初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把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艾滋病防治领导制度和体系。

--建立了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23个部门、单位和7个省、自治区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1年起,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由原来的每年1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投资12.5亿元国债、地方配套10亿元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的血站基础建设和设备配套,共新建、改建血站、血库459个、2003年国家又增加投入2.7亿元用于重点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为解决艾滋病患者治疗问题,有关部门建立了治疗艾滋病药品进口注册及研制报批快速通道,批准了进口艾滋病治疗药物免税。2002年,实现了部分抗病毒治疗药物的国产化。

--动员社会力量,与NGO广泛合作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为及时了解艾滋病疫情,1989年我国将艾滋病作为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目前有国家级监测点194个,计划到2005年增加至300个。建立初筛实验室2000多个,确认实验室49个,一个较为完整的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已经基本形成。

--在重点地区实施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2003年3月,第一批51个示范区已正式启动,开展以治疗、关怀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治工作,推动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卫生部正会同有关部委及全国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一起,加大对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在示范区广大妇女、青少年等人群中广泛开展“面对面”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率先落实“四免一关怀”的具体措施。第二批76个示范区已于近期启动。

--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并对高危行为实施有效的干预等控制措施,在娱乐场所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在吸毒人群中开展注射针具交换。2003年,在5省(区)开展了对吸毒者的美沙酮替代疗法试点工作。

--加强艾滋病防治的法制化建设。卫生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现行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对其中不适应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的进行修订,并组织专家起草《预防控制艾滋病管理条例》,争取年内提交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活动,增加收入;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