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按照国务院要求,监察部近期派出调查组,在安徽省监察厅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有关监管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阜阳市市长刘庆强等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
经查,阜阳市政府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督查不到位的责任;阜阳市工商局作为流通领域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职的责任;阜阳市卫生局作为《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监察部的建议,安徽省委、省政府按规定程序,给予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庆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长马明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另有7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将由安徽省进一步深挖细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