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香烟是卖掉了自己

时间
2005-12-06

不久前,上海桂林路上一家药店卖起了香烟,店外还打出了香烟广告,引起了市民的争议。

据了解,该药店卖香烟既有烟草专卖管理单位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又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可谓证照齐全。

药店通过开展多元化经营来增加利润本无可厚非。事实上,随着药店越开越多,药品零售的生意的确越来越难做,许多药店想尽办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很多城市,药店在经营药品的同时开辟了专区兼营化妆品;青岛一家连锁药店更是与银行联手开办自助银行,顾客到店里既能买药,又可捎带缴付水电、煤气费,十分方便;而北京一家药店甚至还卖起了鸡蛋。这些多元化经营的方式,不仅给药店带来人气和利润,也方便了顾客。

不过,让人搞不懂的是,桂林路上这家药店搞多元化经营怎么偏偏想到去卖香烟呢?毕竟,在人们心目中,药店是百姓健康的守护神,而香烟却是有害健康的“毒品”,二者可谓格格不入。正如一位市民所说的,“药店卖药本是为了给人治病,可却又卖起了对人健康无益的香烟,这不是在砸自己的招牌、毁自己的形象吗?”

正因为如此,笔者在这里奉劝药店的经营者,开展多元化经营时一定要注意与药店的健康形象保持一致,切不可背道而驰。